亲爱的同学:
根据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民政局发《 关于开展成都市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筹资及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筹资工作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17〕101号)文件要求,现将“成都东软学院2017新生入学指南”之“缴费明细”中“大学生城乡医疗保险”代收费标准由150元/年·人调整为180元/年·人。
由于我院印制“新生入学指南”时间早于文件发布时间,特此公告进行变更。
附件:
1、《 关于开展成都市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筹资及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筹资工作的通知》(成人社发[2017]101号)。
成都东软学院
二零一七年七月七日